普通高中指标生
继续实行高淳高级中学招收指标生办法。
(一)指标生分配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高淳高级中学指标生比例为本校统招计划的70%。指标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为基数分配到所有初中校(含民办学校),适当向经南京市教育局批准的小班化试点学校倾斜。从2011年秋入学的初中学生起,民办学校以经批准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基数分配指标生(如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其实际招收学生数计算)。
(二)指标生计划数
学校名称 指标生数 学校名称 指标生数
高淳一中 41 漆桥中学 22
高淳二中 68 砖墙中学 24
高淳三中 102 沧溪中学 39
东坝中学 42 高淳外校 43
固城中学 42 实验学校 85
桠溪中学 27 全区合计 535
市属普通高中校分配到我区的指标在全区统一使用。
(三)指标生报考资格
1.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在参加初二年级中考报名后没有流动过的初三年级学生;
3.综合素质评价: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等第,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为B级以上。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方可在提前批次内填报指标生志愿。
各初中校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校内公示分配到本校的指标生计划和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不符合报考资格而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经举报查实,取消指标生的报考资格;已被指标生录取的考生,取消指标生的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从2015年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学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生志愿。